保险消费维权
亲爱的保险消费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如何投诉维权)?
四种投诉维权渠道
以下简单介绍四种投诉维权渠道
方式一:向保险公司投诉
1.当您在保险消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您所投保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2.如果想直接向保险公司各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反映问题,您可以参加该公司每月一次的总经理接待日活动。总经理接待日安排详情,可向该公司当地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了解。
方式二: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并可申请调解
1.当您在保险消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快件:将您的书面投诉信邮寄给我们;
邮件:将您的投诉信发到工作人员提供给您的邮箱;
传真:将您的投诉信传真到0591-87870009;
网络:请登录福建保险网,点击该网页右下角的投诉意见,按要求填写投诉意见表,并提交;
上门:如果您方便的话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可以指导您如何填写投诉信;
电话:您有保险维权方面的疑问可以打电话咨询哦!
2.如果纠纷事项无法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您可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省协会(含福州、平潭):0591-968883
宁德协会:0593-2072598
莆田协会:0594-2852399
泉州协会:0595-22912315
漳州协会:0596-2605279
龙岩协会:0597-2220135
三明协会:0598-8273313
南平协会:0599-8726771
方式三 仲裁或诉讼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您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方式四 向保监机构投诉
如果保险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事项,您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反映,福建保监局依法受理福建省辖区(不含厦门)内保险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投诉渠道:网络投诉;邮件投诉;逢工作日拨打12378全国维权热线投诉;面谈(如果投诉人数5名以上的,请推选1到2名代表)。
应特别注意的是,若您向保险监管机构反映的事项涉及以下内容,相关投诉事项将会被转送保险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处理。
1.因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机构发生争议。
2.因保险销售、承保、退保、保全、赔付等业务与保险机构3.发生争议。因保险消费活动与保险机构发生其他争议的。
4.因保险中介服务与保险中介机构发生其他争议的。(消保中心)
上一篇: 保险消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