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日,人保财险福建莆田荔城支公司与莆田农汇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1000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同,这也是莆田市首次签出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投保企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将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2015年4月30日,莆田荔城区下发《第一足球网: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率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6月2日,人保财险莆田荔城支公司与莆田农汇食品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全市首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正式出单,保险金额1000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
目前,荔城区还有6家食品生产企业也正在与保险公司商谈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凡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或自然人,均可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费依照保险期间内投保企业的预计产值、销售额或预计营业收入预收。实际保费高于预收保费的,投保企业要补交其差额,反之,保险公司将退还其差额。
(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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