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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5月起可上保险

2015-05-05 08:20:37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特约记者 曹晓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福州:电动车5月起可上保险
最高可获赔13.3万元

    本报讯【特约记者 曹晓强】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福建省福州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与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促成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业务。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5月1日起开始在福州台玲与欧派特两家电动车销售商进行试点,开展电动车保险业务,填补了福州市电动车保险的空白。

    电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分为两档,每年的费用分别为40元和80元。以每年40元保费投保档计,累计赔偿限额为2.6万元,其中,6000元为驾驶人意外伤害赔偿;如果选择80元保费的投保档,累计最高赔偿限额为13.3万元,其中,1.1万元为驾驶人员意外伤害赔偿。上了保险的电动车在路上撞了行人,根据交警现场鉴定,被确定为有责的一方,需要对受伤的行人进行赔偿,那么此时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机动车保险理赔差不多:发生事故后先报警,保护现场,联系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走理赔程序。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推出后,对于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后赔偿保障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化解事故纠纷、消除争议有着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因为价格便宜、轻便快捷、绿色环保等特点,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福建省福州市现拥有100多万辆电动车,承担着福州60%以上的交通出行,但伴随数量激增,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在不断攀升,如何保障电动车主权益已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电动车与机动车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由于机动车都会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后相关赔偿一般都不成问题。但如果事故发生在电动车与电动车之间,或者发生在电动车与行人、其他非机动车之间,那么损害赔偿就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而此次电动车保险的推出将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赔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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