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 |
□本报记者 高嵩
4月15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将支持上海自贸区保险业发展的11项支持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3个新设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扩区区域。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天津、广东新设3个自由贸易园区。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
为更好支持自贸区建设、推动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的复制推广,保监会根据《国务院第一足球网: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试点情况,决定将支持上海自贸区保险业发展的11项支持政策放宽至福建、天津、广东3个新设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扩区区域。
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创新保险产品管理制度,允许当地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协会条款,提高产品开发使用效率;创新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管理制度,取消当地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以及在区内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再保险中心等。
保监会方面表示,日前已正式批复三地保监局,要求及时出台实施细则,根据福建、天津和广东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实际,循序渐进,因地施策,有针对性地推动自贸区保险政策措施落地。
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福建、天津、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推动保险业更好参与和服务自贸区建设。
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年半以来,保险业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果。目前,上海已经搭建自贸区保险市场建设制度框架,并构建了业态齐全的保险市场体系。截至2014年年底,上海自贸区内共有14家保险公司、2家保险中介机构和1家外资代表处,还有3家保险公司和1家再保险经纪法人公司正在筹建。在2014年上海发布第三批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中,保险业共有3项重大保险创新案例入选,占9项创新案例的1/3。
此次将支持政策放宽至闽、津、粤三地自贸区,也将为当地保险业发展带来机遇。
福建保监局局长葛翎表示,保险业参与福建自贸区的重点内容包括研究探索自贸区内保险服务业对台进一步开放;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保险市场环境;健全符合区内保险业发展实际的监控指标,实现对区内保险机构的风险可控;加大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强两岸在保险纠纷调处、仲裁、诉讼及保险消费者维权支持方面的合作,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等。
据悉,目前福建保监局已出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保险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管理办法》,自福建自贸区挂牌之日起施行。同时,福建保监局已经着手推动自贸区保险市场体系建设。
天津保监局局长江先学表示,天津在全面复制上海自贸区制度基础上,结合天津区位优势、政策优势,一方面,将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立足环渤海港口优势,大力发展航运保险,支持外贸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将紧紧围绕“京津翼协同发展”战略,承接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积极争取在京保险金融机构的二级机构在天津落户,发展健康养老保险产业等。
广东保监局表示,保险业参与广东自贸区发展将突出推进粤港澳保险合作的特色。2013年以来,该局协调粤港澳保险行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粤澳保险行业协会在横琴签署粤澳保险机构相互提供跨境机动车服务合作协议,正式启动跨境保险业务合作。目前,广东保监局正积极研究利用广东自贸区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推动粤港澳在保险产品、服务、资金等方面的合作。
广东保监局还表示,将推动保险资源聚集,积极引入保险主体,包括推动阳光航运物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工作,目前久隆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已获批筹建。同时,广东还将引导保险资金投资自贸区,2014年落地的广州(新华)城市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200亿元,重点支持南沙新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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