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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晋江:政府为民众投保社会治安险

2015-04-01 10:16:39来源:中国保险报作者:特约记者 曹晓强阅读次数: 添加收藏
摘要:

   本报讯【特约记者 曹晓强】从41日起,福建省晋江市由政府出资为全市常住人口投保了一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当地民众如遇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的,可及时向当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福建晋江是全省乃至全国推行社会治安险的少数县市之一,此次设计的社会治安险的保险事项和内容很广,以晋江市全市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每年投保40元,市委、市政府投入1100多万元,为全体市民购买社会治安险,涉及家庭财产损失、家庭财产盗抢案件、抢劫和抢夺案件、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案件、村镇干部责任保险等五项内容。以后,群众遇到可报险的事由时,拨打11095518进行报案,各镇、村分别确定一名理赔联系员与保险公司对接,服务群众的理赔事宜,保险公司在收取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款支付。

    晋江市此前已为农村农房、城市居民住房购买了农房险、住房险,此次通过增投社会治安险,使得原来住房受损的理赔金额最高为1.5万元增加为最高3万元,并增加了室内财产损失的补偿责任;公安局投保的“‘两抢’救助险”和各镇村投保的“家财险”,在延续其保险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责任覆盖范围,增强了社会治安险的内涵。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针对突发事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以及执行公务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村镇干部人身伤亡也提出了补助保险。在晋江市辖区内,因恶意破坏、恐怖暴乱等活动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予以补偿理赔,每人人身及财产损失最高补偿额度各为5万元,累计为10万元;镇村干部因执行公务造成自身伤亡的或镇村干部、公安干警、巡逻队员等因执行公务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给予每人最高补偿金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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