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领会“省十二条”的重要意义和指导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只有干在实处,才能走在前列。 “省十二条”的实施,是福建省政府贯彻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推动福建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纲领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于推动福建保险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力”:
(一)体现了福建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的行动力。福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改革开放30多年来,GDP已跃升为2万亿规模,发展后劲不断增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支持下,海西战略、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金改等一系列规划、方案或意见都获得国务院批复实施,迎来了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福建,寄语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发展机遇中大有作为。“省十二条”的实施,既体现了省政府积极贯彻国务院方针政策的行动力,也体现了省政府重视和支持保险业发展的行动力。
(二)体现了福建加快保险业政策落地的决策力。“省十二条”不仅出台了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的12条具体举措,更为突出的是明确了抓好政策落实的责任单位和措施支持。要求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逐项明确分工,既要抓紧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又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现有用地保障、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有序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各项工作。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由市、县(区)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体现了福建推动保险业走前头的号召力。“省十二条”提出将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列入服务行业发展重点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保费收入年均增速略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比全省GDP增速高8个百分点以上,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有较大提升,保险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对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作用得到更有效发挥。这些目标要求对于保险业加快发展具有极大的号召力。
(四)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强大的驱动力。“省十二条”的政策措施,求真务实,结合实际,落到实处,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医疗、养老保险发展,有利于提升保险业发展活力,有利于提升保险业社会形象,有利于构建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这些政策落实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驱动力,将极大地促进保险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极大地提升福建保险业的发展格局,创造积极进取、创新奋进的发展环境。
(五)为政府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增强协调力。“省十二条” 不仅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地方保险业的组织领导,科学推进与地方发展目标规划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险业发展的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实际问题,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合作,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依法履行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推动保险公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发展水平。这些要求和措施为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深化合作搭建了桥梁,增强了双方协同配合、实现共赢的协调力。
(六)为民营企业提供加快发展的生产力。“省十二条” 实施了提升保险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政策措施,例如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推进专利保险、科技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项目保险等,促进专利推广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险、海外投资保险发展,加大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力度。这些政策措施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一个福音,有利于焕发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生产力。
二、保险业在贯彻落实“省十二条”中需要把握三个方面
“省十二条”的出台,为福建保险业科学发跨越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平台,也对保险业的经营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新考验。保险业当前首要工作是加强保险业自身建设,着力抓好“三个提升”,把“省十二条”的利好政策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提升改革创新能力。体制机制是保险企业活力的“触发器”,对企业发展的步伐和成效有决定性的影响。在“省十二条”利好政策面前,保险机构要在改革、创新上下工夫,一方面要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从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出发,突破传统思维定势,从治理架构、管理流程、选人用人、薪酬管理等方面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市场化运作能力,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另一方面要以产品、服务、营销、管理、技术等创新为抓手,顺应费率市场化改革新形势,加快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推动形成百姓愿意买、企业愿意用、政府愿意推的保险消费格局。
(二)提升宣传服务水平。社会和客户对保险业的信任度、满意度和忠诚度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培育过程,需要在宣传、服务上下工夫,做到常抓不懈。一方面,持续不断地抓好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推行服务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信息化,为客户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另一方面,持续不断地开展保险宣传活动,通过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广和宣传造势,大力宣传“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积极宣传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中的成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企业的信赖感。
(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保险企业要践行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稳健经营理念,加强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诚信合规文化,净化行业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竞争从低水平的同质竞争向高水平的差异化竞争转变。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改进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保险市场监管信息交流机制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扎实抓好销售误导、集资诈骗和客户信息真实性、代签名、代抄录等专项治理工作,增强保险市场监管能力和保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客户权益。
三、泉州国寿贯彻落实“省十二条”、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思路
2013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将在社会经济和保险业发展方面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这对于福建国寿公司来说是一个良好机遇。作为福建寿险业最大的国有控股保险企业,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肩负着引领全省寿险业发展的责任和使命,承托着福建国寿公司“挑大梁、走前头、求先行”和“放大格局,加快发展,树立标杆,引领全省”的期望,在推进“保险梦”和“国寿梦”的目标进程中任重道远、大有可为。在贯彻落实“省十二条”、推动公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该把握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求变,积极探索。一要适应我国经济新常态的趋势,注重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坚持“重价值、强队伍、优结构、稳增长”的经营方针,推动规模、速度、质量、效益均衡发展,保持稳健经营、全面发展。二要在上级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和人力资源制度改革推动下,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考核措施和绩效推动措施,建立能上能下、能下能上的用人平台,激发人才队伍的首创精神。三要瞄准“省十二条”政策下的新业务、新领域,找准与政府、企业合作的切合点、融合点,探索发展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四要立足巩固和提升主导地位,着力“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部署,放大发展格局,在战略投入、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上下工夫,增强发展的硬实力和软实力,在市场发展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整合资源,提升优势。一要整合渠道资源。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拥有合作多年、基础良好的新农合、银邮代理等合作渠道,合作的潜力很大,需要增进强强联合、资源互补、互利共赢的共识,加快发展短期险和期交业务。二要整合销售资源。要完善机制,推行个险、团险、银保一体化营销,推广电销、网销等新渠道,拓宽销售途径和市场领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三要整合客户资源。公司拥有一批高质量、高潜力、高忠诚度的VIP客户,在保险感知、服务评价和品牌认同上拥有较多的话语权,在未来的发展中仍然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需要公司提供更具个性化、专业化、多样化服务。四要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优化服务流程,大力推广E宝账电子化服务、国寿E家、云助理等服务,推行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创造平台,合作共赢。泉州是全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国家支持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福建支持泉州“金改”建设,市委、市政府在推进“金改”、“民综改革试点”、“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在建设新福建中勇担当、打头阵、走前列。这些战略部署和“新国十条”、“省十二条”政策的推动,为泉州保险业发展提供空前的难得的机遇,驶入跨越发展的快车道。中国人寿泉州分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先发优势,在发挥社会管理上下工夫,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部门和民营企业的沟通,积极争取上级公司的支持,研究探索政保合作、险企合作的新途径、新思路、新举措,共同创造合作平台。2013年5月,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裁莅临泉州考察洽谈保障房和小城镇基金项目,中国保监会组织新华社、中国保险报等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前来泉州分公司采访调研保险业服务城镇化建设工作,都是对泉州“金改”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推动。
(四)打造文化,优质服务。一要大力推行“立诚·守信·感恩·致成”的中国人寿“诚信我为先”核心价值理念,深入开展诚信合规教育活动,树立和发挥行业典范。二要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更高档次、更深层次发展,提升公司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三要大力推行专业化、个性化、差异化、特色化的服务,提升客户服务品质,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四要密切同政府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积极打造保险先进县、保险先进镇、保险先进村、保险先进社区,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五要把企业文化融入到地方公益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中去,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升公司的社会贡献价值。
“省十二条”的实施,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增添了光彩。只要各级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社会各界协调配合,扎实推进,落实到位,保险业将驶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在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上一篇: 学习贯彻“省十二条”有感